新一届学生会竞选通知
根据《青岛大学哲学与历史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和学生社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院2014级具备学生会或社团工作经验的同学中公开竞选青岛大学哲学与历史学院主席团成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竞选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2.竞选岗位
青岛大学哲学与历史学院学生会主席、副秘书长、副主席、部长
(部长职位根据青岛大学哲学与历史学院学生会职能部门分工,设置秘书处部长、学术部部长、文艺部部长、体育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外联部部长、科创部部长、生活卫生部部长、社团指导部部长、新媒体中心主任)
3.竞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踏实肯干,作风正派,团结同
学,知荣明耻,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组织观念强,有敬业奉献精神,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
(3)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业务和理论水平,了解学
生会、学生社团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具有从事学生干部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原则上一般应具有学生社团或学生会工作经验。
(4) 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从事学生干部工作和服务师生、锻炼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良好愿望
4.竞选程序
(1)报名。填写《青岛大学哲学与历史学院学生会干部竞选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三份,纸质版),9月1日10:00前交至中心校区德音楼518室。电子版发送至qduzsxy2016@163.com。
(2)无领导小组讨论、公开答辩。另行通知无领导小组讨论及答辩时间、地点。
(3)公示,确定人选。
5.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竞选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竞选,建设高素质学生干部队伍。
(2)参与竞选者可申报两个岗位,笔试通过者需参加第一岗位的竞选答辩,要围绕对所报岗位职责的认识、竞选优势、岗位目标及实现措施等认真做好竞选答辩准备(限时五分钟)。
青岛大学哲学与历史学院团委
青岛大学哲学与历史学院学生会
2016年8月30日